中共保山市纪检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益岗位人员
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,经保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,决定公开招聘公益岗位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一是坚持德才兼备、德才兼备的招聘原则,遵循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二、二。招聘岗位和人数计划招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益岗位3人,均采用就业制度,员工主要从事办公室秘书和纪律检查监督辅助工作。3、招聘对象范围(1)30岁以下(1992年9月16日以后出生),性别不限;(2)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(3)连续失业一年以上,持有《就业创业证》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,符合公益岗位安置要求的大学毕业生;(4)保山市户籍公民;(5)在公益岗位工作叁年以上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。4、招聘条件(1)坚定的政治立场,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;(2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(3)认真工作,努力工作,乐于奉献(4)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。5.招聘程序和时间(1)公告:2022年9月16日在保山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网站和“廉洁保山”微信官方账号发布招聘公告;(2)现场报名: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30日(工作日上午08日)︰00-11︰30,下午14︰30-17︰30)在保山市纪委组织部(隆阳区如意巷59号502室)报名,联系电话:0875-2211608,1592578052(张老师)。注册时,应提供3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、户籍簿、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就业创业证书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公益岗位登记表(见附件)。注册时,应提供户口簿、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就业创业证书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公益岗位登记表(见附件)。(3)资格考试:招聘小组应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考试。笔试和面试根据报名考试合格人数确定,报名考试合格人数15人以下,面试选择最佳人数确定拟招聘对象;报名考试合格人数超过15人,笔试加面试确定拟招聘对象。(4)笔试和面试: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在笔试和面试中,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。未能联系或未能按时到达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(5)确定招聘对象: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。体检合格,无异议的,试用期为一个月。试用期满的,由市纪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,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六、工资待遇人员一经录用,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,录用期限不得超过3年。试用期实际工资2400元/月(不交“五险一金”),正式录用后实发工资3000元/月(包括“五险”个人应交部分)。单位不提供住宿,出差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,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。七、纪律和要求(一)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报名、笔试、面试时出示云南健康码和行程绿码。(二)违反纪律、弄虚作假的考生,取消招聘资格。(叁)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。(四)招聘工作由市纪委、市监察委员会组织部组织实施。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,招聘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。监督电话:0875-2215696(市纪委、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公室)。保山市纪委、市监察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。附件:中共保山市纪委公益岗位登记表(点击下载)保山如意巷多少钱一晚
2022年9月16日,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察委员会组织部来源:保山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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